金屬加工制品制造行業(yè)中以從事金屬機加工企業(yè)居多,一般具備標準化和批 量化生產的特征,通常按照標準化的工藝和流程生產產品。在機加工行業(yè)小微企 業(yè)的生產運營中,原材料采購和檢驗、外包及加工過程對最終產品的質量起到至 關重要的作用。本指南針對金屬加工制品制造行業(yè)從事機加工小微企業(yè)的原材料 采購和檢驗、外包及加工過程的質量管理控制要點進行剖析和指導,其中,外包 的質量管理控制以電鍍外包為例進行描述。本指南也可作為其他金屬加工制品制 造行業(yè)質量管理控制的參考。 (一) 原材料采購和驗收 1. 典型問題 通常加工行業(yè)采購的原材料包括:金屬材料/毛坯 (鑄件/或鍛件) 和尼龍、 工程塑料等非金屬材料。 機加工行業(yè)小微企業(yè)原材料采購過程常存在采購原材料批量少,對供方依賴 性較強的特點。同時由于客戶及應用產品的不同,對采購原材料的質量要求可能 有較大差異。機加工行業(yè)小微企業(yè)在原材料采購和驗收的質量管理控制方面一般 存在以下不足: - 未建立原材料供應商選擇、評價、績效考核及重新評價的要求,供應商 選擇、評價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隨意性; - 對最終產品或生產過程有重要影響、或價值較高的材料和零部件,未適 當從嚴控制; - 采購信息不完整,未明確產品的執(zhí)行標準、驗收要求; - 原材料驗收規(guī)定不完善; - 檢驗/驗證記錄不完善,可追溯性不足; - 對于例外放行 (例外放行是指未能完成所有要求的驗證活動,就向顧客 交付產品的情形,例外放行需得到有關授權人員的批準,適用時得到顧 客的批準) 的情況,存在一定的隨意性,控制把關不嚴。例外放行常在 生產任務緊急,可能出現(xiàn)不能向顧客準時交付產品的情況下發(fā)生。實施 例外放行時,須在延期交付的風險和出現(xiàn)質量損失的風險之間做出平衡 和決策。但部分機加工行業(yè)小微企業(yè)在實施時更趨向于確保按時交付,
對例外放行的風險認識不足,常出現(xiàn)審批不全、未征求顧客意見、放行 產品未進行標識和記錄,不能確保需要時可靠追回和更換產品的情形。 2. 控制要點 采用 ISO 9001 標準的基本要求和原理對小微企業(yè)原材料采購和驗收進行 管理,能夠幫助小微企業(yè)更加合理、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其原材料的采購和驗收過 程,標準對原材料的采購和驗收的管理提出了以下要求: - 企業(yè)應對原材料的采購和驗收的管理進行總體、系統(tǒng)的策劃,并按策劃 的要求開展相關管理工作; - 企業(yè)應基于對外部供應商所提供原材料產品質量的能力要求,確定供應 商的評價、選擇、績效考核及重新評價的要求,并加以實施; - 企業(yè)應確保供應商提供的原材料不會對企業(yè)穩(wěn)定地向顧客交付最終合格 產品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 企業(yè)應確保在與供應商溝通之前所確定的對供應商的要求是充分的; - 企業(yè)需確定原材料的質量要求,并按要求實施過程控制; - 企業(yè)應保留對原材料驗收及審批 (即放行) 的記錄,包括符合驗收的證 據、授權放行批準人員的可追溯性信息; - 對于例外放行的特殊情況,應評估風險 (適用時包括可能的法律法規(guī)風 險),按企業(yè)的規(guī)范要求在實施前得到批準 (適用時得到顧客批準) ,并 保留標識和記錄,確保必要時能追回和更換產品。 3. 實施指南 a) 供應商的選擇、評價和重新評價 1) 采購物資分類 企業(yè)可結合自身產品的特點,考慮采用分類采購的方式策劃對原材料采購過 程的管理。如按照原材料對產品質量影響的程度可分為: - 重要原材料:構成最終產品的主要部分或關鍵部分,直接影響最終產品 使用或安全性能的原材料,如鋼材、鑄造件/鍛造件毛坯等; - 一般原材料:構成最終產品非關鍵部位的物料,一般不影響最終產品的 質量或影響較小的原材料,如標準件、焊絲、油漆/涂料等。 注:不同的企業(yè)視最終產品不同,其重要原材料、一般原材料不同,應根據 企業(yè)自身產品特點確定。
2) 供應商的選擇、評價 確定供應商選擇、評價和重新評價的要求,包括制定選擇確定供應商的規(guī)定 或管理辦法。針對不同的情況,在有些情況下選擇供應商的準則以及相關的記錄 可能會非常少,如:企業(yè)可以對采購產品試用一段時間后,以經過試用評價的結 果決定是否接受所供應的產品。 - 針對重要原材料或一般原材料,可選擇采用不同的方法,如通過對供應 商的原材料質量、價格、供貨期等進行比較、評價等方式,確定合適的 供應商,并適當保留相關評價記錄; - 對第一次提供重要原材料的新供應商或首次提供新規(guī)格原材料的老供應 商,應選擇適用的驗證方式,如經樣品測試和小批量試用合格,驗證第三 方檢驗報告,采信同行或顧客推薦意見等,評價通過后成為合格供應商, 為企業(yè)供應原材料; - 對顧客指定供應商,應按要求對其進行評價,簽訂雙方或三方協(xié)議,明 確顧客的責任,定期匯總通報供方產品質量、交貨期等績效;當供應商 不能滿足要求時,應及時通報顧客做出調整; - 結合對顧客的最終產品使用情況或意見反饋,應定期對合格供應商進行 跟蹤并重新評價,并根據評定結果決定保留或取消合格供應商資格; - 供應商為企業(yè)母公司或由母公司指定時,企業(yè)雖不具備選擇的權力,但 應定期收集供應商的產品交貨期、使用過程中的質量、售后服務等信息, 匯總后報告,作為上級公司評價的依據。 b) 采購文件與采購實施 采購文件是由企業(yè)向供應商提出的有關采購需求和要求的正式信息,可包括 采購合同、采購計劃、定貨單等,主要表現(xiàn)形式可以為文本、電子郵件、電話記 錄等。 1) 重要原材料及一般原材料 通常應在合格供應商處采購重要原材料及一般原材料,對重要原材料供應 商,應考慮建立互利共贏的協(xié)作關系,具體有關采購原材料信息可包括: - 對供應產品的質量要求 (可直接引用各類標準或提供規(guī)范、圖樣等技術 文件); - 對供應產品的驗收要求;
- 其他要求,如價格、數量、交付期等。 2) 臨時采購 企業(yè)不應將原材料臨時采購常態(tài)化,不能以此來替代對供應商選擇、評價的 正常管理和對正常采購程序的執(zhí)行。 當出現(xiàn)所有批準的合格供應商不能完全滿足采購文件要求等特殊情況,需在 合格供應商以外進行原材料臨時采購時,可采取收集獲取供應商的類似供貨業(yè) 績、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等證據,經授權人員批準后采購的方式進行。對臨時采購 原材料的使用作好標識或記錄,必要時可以追回。 c) 采購原材料的驗收 1) 驗收要求 企業(yè)應確定采購原材料的驗收要求,通常包括對驗收項目/要求、方法、合 格判定等規(guī)定,可以采取的形式有:直接引用有效的國家或行業(yè)標準,或雙方確 認的技術規(guī)范、圖樣、標準樣品等。 由于小微企業(yè)驗收驗證途徑和方式具有靈活多樣的特點,其驗收要求和實施 可以考慮在風險可控和對后續(xù)加工產品符合性影響不大時,適當簡化驗收流程和 記錄,常見的驗收要求可以表現(xiàn)為:有效的國家或行業(yè)標準,雙方確認的技術規(guī) 范、圖樣或標準樣品等。驗收規(guī)范應明確抽樣方案,并嚴格執(zhí)行。 2) 檢驗/驗證方式 對采購原材料進行驗收的主要方式包括: - 在企業(yè)處進行入廠檢驗/驗證; - 在供應商處進行驗證:在供應商的現(xiàn)場檢驗/驗證所訂購的產品,應根據 采購原材料的重要性及數量,決定采用驗證的方式和程度,例如檢查、 檢驗或測試;若供應商已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并通過第三方認證時,可適 當簡化檢驗/驗證的過程。 3) 原材料產品放行 - 按驗收要求,實施檢驗/驗證活動,并保留相應的證據,具體可采取驗證 產品外觀、抽樣檢測主要尺寸、驗證供應商/生產商的合格證、產品檢驗 報告、產品質量證明書等方式進行。可采取全檢、抽樣檢驗 (簡單隨機 抽樣、系統(tǒng)抽樣和分層抽樣等) 的方式,并根據供應商供貨產品符合性、 業(yè)績,對抽樣量進行適宜的調整;采購原材料按要求檢驗/驗證合格后放 行,標識產品檢驗狀態(tài) (如待檢、已檢合格、不合格等);對于例外放行 應考慮對后續(xù)加工產品質量的影響程度嚴格執(zhí)行策劃的控制準則和措 施;對于重要原材料,不宜實施例外放行; - 明確批準產品放行人員的授權; - 對容易產生混淆和有追溯性要求的產品予以標注/標識,如用標識牌、記 號筆、油漆等標識產家、型號規(guī)格、批號/生產日期、材質、數量等信息。 d) 監(jiān)控和測量設備管理 對用于檢驗的監(jiān)控和測量儀器設備,應按要求委外檢定/校準或自校準 (有 能力時) ,確保使用的可靠性。 4. 檢查改進 a) 供應商的選擇、評價或重新評價 1) 采購原材料的重要程度劃分是否明確、適宜。 2) 供應商選擇、評價和重新評價的要求是否制定、合理。 3) 抽查選擇、評價和重新評價實施: - 若有新增供應商,分類抽查對重要原材料供應商、一般原材料供應商的 選擇評價是否適宜、是否符合要求; - 對合格供應商的重新評價:分類抽查對重要原材料供應商、一般原材料 供應商的重新評價方式及實施是否符合要求; - 若存在顧客指定供方,對其選擇、評價是否合理、適宜并保留證據; - 若供應商為企業(yè)母公司或由母公司指定時,是否收集產品交貨期、使用 過程中的質量、售后服務等信息,并按要求定期反饋報告。 b) 采購文件與采購實施 - 分類抽查重要原材料、一般原材料的采購文件,確認是否在合格供應商 采購,是否明確采購、驗收、交付等要求; - 對重要原材料供方是否簽訂了質量協(xié)議、技術協(xié)議、售后服務協(xié)議等有 約束力的文件,或者雙方主要責任人員是否有口頭協(xié)議、承諾書等; - 對于臨時性采購規(guī)定的控制方法是否適宜、可行;如發(fā)生重要原材料臨 時采購的情形,是否保持了對供方的產品質量、業(yè)績、合格證明進行調 查等證據,審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對臨時采購原材料的使用作好標識 或記錄,確保必要時可以追回。
c) 采購原材料的驗收要求
采購原材料的驗收要求是否明確,對驗收項目、要求、方法、合格判定等規(guī)定是否適宜。
d) 采購原材料驗證
- 采購原材料驗證方式、要求是否明確;
- 檢驗/驗證的資源(如人員、設備設施、監(jiān)控和測量資源、方法、檢驗規(guī)范等)是否滿足要求,批準放行產品的人員是否授權;具體實施可采用驗證供方/或生產方的合格證明文件(如材質證書、出廠檢驗報告、第三方檢驗報告等)、樣品比對、檢驗或測試等方式,是否符合企業(yè)規(guī)定的驗收要求;
- 檢驗/驗證記錄是否完整、檢驗項目是否齊全、抽樣是否滿足抽樣方案要求,在有可追溯要求時,是否滿足要求;
- 當需要在供方現(xiàn)場實施驗證時,是否在采購文件中規(guī)定驗證的安排和產品放行的方法等要求,實施是否符合要求;
- 觀察檢驗狀態(tài)標識、產品標識(易混淆時)是否清楚、適宜;
- 對于例外放行的情況,是否滿足企業(yè)策劃的要求,例外放行的風險認識/識別是否充分,有無發(fā)生違反規(guī)定的例外放行,有關例外放行的審批、標識、可追溯性是否符合要求,確保追回和更換等措施是否適宜。
e) 績效評價
主要關注原材料控制效果,是否滿足生產需求,有無發(fā)生由于原材料采購、驗收等控制不到位導致的產品不合格發(fā)生?檢驗過程目標的完成是否達到預期?在沒有達成預期時的糾正/糾正措施及改進是否適宜。
(二) 外包過程(電鍍)
1. 典型問題
電鍍是一個專業(yè)性強、綜合性高、復雜性強對環(huán)境造成高污染的生產過程,由于電鍍過程用到很多的酸,堿,重金屬離子,這些物質會溶解在水中,會造成水體嚴重污染。另外電鍍過程用到的鹽酸,硝酸等會揮發(fā)出有刺激性的氣體,會導致對大氣的污染。因此一般機加工行業(yè)小微企業(yè)的電鍍工序采用委托其他企業(yè)或團體或個人實施,這種委外的方式稱為外包,承擔電鍍工序的其他企業(yè)或團體或個人稱為外包方。機加工行業(yè)小微企業(yè)在電鍍外包的質量管理控制方面常存在以下不足:
- 外包方選擇:電鍍外包方選擇、評價、績效考核、重新評價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或要求,導致外包方選擇因人而異;
-電鍍件分類控制:對最終產品或過程有重要影響的防護裝飾性、防護性、功能性電鍍產品/部件的控制方法未適當從嚴;
- 外包合同:簽訂的外包合同內容不完整,未明確執(zhí)行標準、驗收要求,以及對電鍍產品/部件在使用后發(fā)現(xiàn)不合格的處置等;
- 產品/部件驗收:電鍍產品/部件驗收標準不規(guī)范。;
- 檢驗/驗證:檢驗/驗證記錄不完善,可追溯性不足;
- 例外放行:對于例外放行的情況,存在一定隨意性,控制把關不嚴。
2. 控制要點
采用 ISO 9001 標準的基本要求和原理中對機加工小微企業(yè)的電鍍外包方進行管理控制,標準中對外包方的管理控制提出了以下要求:
- 企業(yè)應基于對外包方按照要求提供生產過程或產品的能力,確定外包方的評價、選擇、績效考核以及重新評價的準則,并加以實施;
- 企業(yè)應確保外包方提供的過程或產品不會對企業(yè)持續(xù)地向顧客交付合格最終產品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 企業(yè)應確保在與外包方溝通之前所確定的要求是充分的;。
- 企業(yè)確定必要的驗證活動或其他活動,以確保外部提供的過程、產品或服務滿足要求;
- 企業(yè)應保留有關產品放行的記錄信息,包括符合驗收準則的證據;授權放行批準人員的可追溯性信息;
- 對于例外放行,除非得到有關授權人員的批準,適用時得到顧客批準,否則不應向顧客交付最終產品。
3. 實施指南
a) 外包方選擇、評價、績效考核、重新評價確定外包方選擇、評價和重新評價的要求,包括制定選擇確定外包方的規(guī)定,使用外包方后進行定期重新評價的依據和方法等,如:外包方管理辦法、外包方評價表、外包方績效監(jiān)控表等。
- 針對重要電鍍產品或一般產品,應通過對外包方的質量、價格、供貨期等進行比較、評價,選擇合適的外包方,并保留相關記錄;
- 對第一次合作的外包方,應選擇適用的驗證方式,如實地走訪、樣品測試、小批量試用,同行或顧客推薦意見等方式,評價通過后成為合格外包方;
- 對顧客指定外包方,應按要求對其進行評價,簽訂雙方或三方協(xié)議,明確各方責任,定期通報供方產品質量、交貨期等績效;當外包方不能滿足要求時,應及時通報顧客做出調整;
- 結合對交付顧客的最終產品使用情況或意見反饋,應定期對外包方進行績效考核,并根據評定結果決定保留或取消外包方資格;
- 外包方為企業(yè)母公司或由母公司指定時,應定期收集其產品交貨期、使用過程中的質量、售后服務等信息,提交至母公司作為其評價外包方的依據。
b) 電鍍產品分類控制
企業(yè)應考慮按照電鍍件的功能進行分類控制,如:
- 重要電鍍件:構成最終產品的主要部分或關鍵部分,直接影響最終產品使用或安全性能的電鍍件,如耐蝕性電鍍件,它對外觀要求不十分苛刻,但要求零件本身具有良好的耐蝕性;
- 一般電鍍件:構成最終產品非關鍵部位的物料,一般不影響最終產品的質量或影響較小的電鍍件,如裝飾性電鍍件、塑料件電鍍等。
c) 外包合同
外包合同是企業(yè)與外包方正式簽訂的合作信息,主要內容包括:
- 對電鍍產品的質量要求(可直接引用各類標準或提供規(guī)范、圖樣等技術文件);
- 對電鍍產品的驗收要求;
- 其他要求,如價格、數量、交付期等;
- 不合格電鍍產品處置等。
d) 電鍍產品驗收
1) 驗收要求
企業(yè)應確定電鍍產品/部件的驗收要求,通常包括對驗收項目/要求、方法、合格判定等規(guī)定,可以采取的形式有:直接引用有效的國家或行業(yè)標準,雙方確認的技術規(guī)范、圖樣、標準樣品、索要檢測報告等。驗收規(guī)范應明確電鍍產品關鍵性指標和要求,例如檢測報告、膜厚等指標和要求等。企業(yè)應制定電鍍產品檢驗/驗收抽樣方案并嚴格執(zhí)行,驗收要求和實施可以考慮在風險可控和對后續(xù)加工產品質量影響不大時,可適當簡化驗收流程和記錄。
2) 檢驗/驗證方式
電鍍產品/部件驗收的主要方式包括:
- 根據電鍍產品/部件的重要性及數量,決定采用驗證的方式和程度,例如目測檢查、索要檢驗報告、測量等;
- 按驗收要求,實施檢驗/驗證活動,并保留相應的證據,具體可采取驗證產品外觀、抽樣檢測主要尺寸、驗證其合格證、產品檢驗報告等方式進行。在抽樣方面,可采取全檢、百分比抽樣等方式,并根據外包方供貨產品符合性、業(yè)績,對抽樣量進行適宜的調整;驗收時應標識產品檢驗狀態(tài)(如待檢、已檢合格、不合格等)。
e) 電鍍產品的例外放行
對于例外放行應考慮對后續(xù)加工產品質量的影響程度,嚴格執(zhí)行策劃的控制準則和措施;包括符合接收要求的證據。保留授權放行人批準的證據或記錄。對于重要電鍍產品/部件,不宜實施例外放行。
f) 標注/標識的應用 對容易產生混淆和有追溯性要求的電鍍產品予以標注/標識,如用標識牌、記號筆、油漆等標識產品型號規(guī)格、批號/生產日期、數量等信息。
g) 監(jiān)控和測量設備管理
對用于檢驗的監(jiān)控和測量儀器設備,應按要求委外檢定/校準或自校準(有能力時),確保使用的可靠性。
4. 檢查改進
a) 外包方的選擇、評價或重新評價
-電鍍產品/部件的重要程度劃分是否明確、適宜;
- 外包方選擇、評價和重新評價的要求是否制定、合理;
- 收集、抽查選擇、評價和重新評價實施的證據:
- 若有新增外包方,選擇、評價是否進行、是否符合要求;
- 對外包方的重新評價:抽查對外包方的重新評價方式及實施是否符合要求;
- 若存在顧客指定外包方,對其選擇、評價是否合理、適宜并保留證據;
- 若外包為企業(yè)母公司或由母公司指定時,是否收集產品交貨期、使用過程中的質量、售后服務等信息,并按要求定期反饋報告。
b) 外包合同與實施
- 抽查外包合同,確認是否使用了合格的外包方;
- 外包方合同是否明確產品驗收要求、不合格處置、交付等要求。
c) 產品/部件驗收要求外包合同中的驗收要求是否明確,對驗收電鍍產品、要求、方法、合格判定等規(guī)定是否適宜。
d) 電鍍產品驗證
-電鍍產品驗證方式、要求是否明確,例如電鍍產品驗收關鍵性指標,膜厚、附著力、可焊性、十字劃格法等證據、試驗結果(必要的產品檢驗報告、試驗報告)等;
- 產品驗收目測檢驗,例如鍍層種類、結合力、表面顏色、光亮度、均勻性和表面缺陷等。是否符合企業(yè)規(guī)定的驗收要求。
- 檢驗/驗證記錄是否完整、檢驗項目是否齊全、抽樣是否滿足抽樣方案要求,在有可追溯要求時,是否滿足要求;
- 檢驗/驗證的資源(如人員、設備設施、監(jiān)控和測量資源、方法、檢驗規(guī)范等)是否滿足要求,放行產品的人員是否授權;
- 當需要在外包方現(xiàn)場實施驗證時,是否在合同中規(guī)定驗證的安排和接受產品的方法等要求?實施是否符合要求;
- 觀察檢驗狀態(tài)標識、產品標識(易混淆時)是否清楚、適宜;
- 對于例外放行的情況,是否滿足企業(yè)的要求,有無發(fā)生違反規(guī)定的例外放行。
e) 績效評價
主要關注外包過程控制效果,是否滿足生產需求,有無發(fā)生由于外包方提供的電鍍產品/部件驗收等控制不到位導致的產品不合格;檢驗過程目標的完成是否達到預期;在沒有達成預期時的糾正/糾正措施及改進是否適宜;合同的履約能力(交貨時間、產品質量、價格、服務等)、電鍍產品/部件驗收(合格率、交貨及時率、返工率、不合格品處置等)等。
(三) 加工過程
1. 典型問題
機加工行業(yè)的加工通用工藝流程為:切割(管材、板材)-粗加工-精加工-檢驗-- 焊接 (必要時)-熱處理(必要時)-表面處理(必要時),機加工行業(yè)小微企業(yè)在加工過程的質量管理控制方面存在以下不足:
- 加工/生產現(xiàn)場缺乏規(guī)范的加工指導性文件,通常是按工人師傅手稿進行加工,客觀上存在加工容易錯誤;
-由于后工序加工余量不足導致產品報廢風險較大;
- 加工過程的檢驗要求控制不當,主要表現(xiàn)在:由于未進行首檢,易造成產品批量不合格的風險;或者有首檢,但沒有留下首檢記錄,缺乏出現(xiàn)問題的可追溯性;大部分小微企業(yè)首檢公差只控制在圖紙公差內,沒有識別首檢的合理公差要求,在批量加工中出現(xiàn)零件超標的風險比較高;首檢數量沒有具體規(guī)定,由檢驗員自行規(guī)定,存在誤判風險;巡檢沒有按要求進行,未對上次到本次時間段生產的零部件進行處理,存在不合格流入下工序的風險。
- 檢驗記錄不完善;對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場合,沒有記錄生產單號、工序號、操作者、設備號、原材料的批次號,缺乏可追溯性;對于關鍵控制尺寸,沒有按實際的樣品數記錄數據,如檢驗 5 個零件,僅記錄一次零件的數據;沒有記錄實測值,僅記錄“合格”、“不合格”結果;對有統(tǒng)計分析要求的場合(特別是對于應用于汽車零部件的場合),缺乏數據統(tǒng)計分析(CPK)或過程控制分析(SPC)的依據。
- 有溯源要求的測量器具沒有進行檢定/校準;對于客戶(如汽車客戶或高端家電客戶)有要求的高精度測量器具沒有進行測量系統(tǒng)分析,存在測量結果不穩(wěn)定導致誤判的風險。
- 未識別加工設備的精度,沒有對加工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yǎng),包括保養(yǎng)的內容、員工實際保養(yǎng)工作記錄;沒有留下設備的維修記錄,沒法對設
備的利用率進行分析,無法對設備備件計劃提供依據。
- 產品標識方面的問題表現(xiàn)在:加工狀態(tài)未進行清晰標識,包括“已加
工”、“未加工”的標識,存在未加工產品流入到下道工序的風險;質量狀態(tài)未進行有效標識,特別是不合格的狀態(tài)標識不明確,存在不合格
品誤用風險;產品的可追溯性標識不明確,沒有進行生產批次的追溯性
管理,當出現(xiàn)問題時無法追溯。
2. 控制要點
利用 ISO 9001 標準的基本要求和原理對機加工行業(yè)小微企業(yè)的加工過程
進行管理,有助于小微企業(yè)提升產品加工過程的管理能力:標準中對加工過程的
管理和控制提出了以下要求:
- 在有需要的場合和時機可獲得文件信息(擬表述產品的特性及擬獲得的
結果,如圖紙、工藝、文件等)并得到評審和批準;
- 企業(yè)基于風險對所需過程進行識別,在此基礎上建立過程和產品接收準
則(檢驗方法和標準),并在適當階段(如轉序、交付等)按照要求實施
監(jiān)控和測量以驗證滿足接收要求的程度,防止非預期的轉序或交付;
- 當要求測量溯源時,或企業(yè)認為測量溯源是信任測量結果有效的基礎時,
測量設備對照能溯源的測量標準,在規(guī)定時間間隔或在使用前進行校準
或檢定;
- 按照策劃準則,實施監(jiān)控和測量時,應保留測量的結果所需的成文信息
以實現(xiàn)可追溯。就是說檢驗記錄應有可追溯性,一般可以用生產單號或
訂單號來追溯某個批次的零件生產信息(何時、誰、哪臺設備、所用的
哪個批次的原材料等);
- 企業(yè)應保留產品放行的記錄:符合接收要求的證據。也就是按要求留下
相應的檢驗記錄,以支持判斷接收的證據。特殊行業(yè)應依據行業(yè)標準記
錄實際測量值,如質量管理體系汽車行業(yè)標準要求計量數據應記錄實際
測量值;
- 當利用監(jiān)控或測量來驗證產品是否符合要求時,企業(yè)應確定所提供的監(jiān)
測資源,適合所開展的監(jiān)測對象的類型并保留記錄證據;要對監(jiān)測設備
進行維護以確保結果有效;
- 企業(yè)應識別相關方的要求,當顧客要求對測量系統(tǒng)有效性進行分析時,
或產品質量出現(xiàn)異常波動時,企業(yè)應對這類測量器具進行測量系統(tǒng)分析;
- 企業(yè)應在受控條件下進行生產,適用時受控條件包括:獲得表述產品特
性信息;獲得適宜的監(jiān)測資源;適當階段實施監(jiān)控和測量;使用適宜的
— 48 —基礎設施(基礎設施包括加工設備)和工作環(huán)境;配備有能力勝任的人
員;對特殊過程進行確認;防止人為錯誤;實施放行、交付和交付后的
活動;(適宜是指與加工的精度要求相匹配);
- 企業(yè)應確定、提供并維護所需的基礎設施,以運行過程并獲得合格產品。
即企業(yè)應對加工設備進行定期的維護保養(yǎng),不同的設備保養(yǎng)的內容有差
異,應規(guī)定相應的保養(yǎng)內容;顯示有維護保養(yǎng)的證據,即需有相關的記
錄支持,為后續(xù)的數據分析(特別是汽車零部件行業(yè))提供基礎數據支
持,包括維修率,設備備件計劃的依據;
- 企業(yè)應采用適當的方法識別生產的產品,以確保產品合格;企業(yè)應在生
產提供的整個過程中按照監(jiān)控和測量要求識別產品狀態(tài)并標識清楚,如
已檢、未檢、合格、不合格等;當有追溯要求時,企業(yè)應控制產品的唯
一性標識,并保留相關記錄以實現(xiàn)可追溯性。
3. 實施指南
a) 生產前的技術準備
1) 工藝流程的策劃
通過對產品加工工藝的策劃、優(yōu)選和評審,確定實現(xiàn)產品生產的最優(yōu)路線,
并以流程圖的形式加以表述,形成工藝流程。例如某廠螺絲加工的工藝流程:線
材進廠(檢驗)-螺絲頭部加工-螺紋加工-尾部加工-必要時超聲波清洗或電解清
洗(對不銹鋼螺絲)-熱處理(外包)-電鍍(外包)-最終檢驗-包裝-入庫。
2) 工藝文件的編制
適用時,工藝文件應包括:對保證產品生產質量進行控制的計劃(質量控制
計劃)、產品圖紙、工藝方案、工藝規(guī)程、工藝紀律、工藝裝備目錄和保養(yǎng)要求,
材料消耗、工時定額、檢驗規(guī)程(或檢驗作業(yè)指導書)產品接收標準等。文件的
詳略程度根據產品結構、生產規(guī)模、人員技能、技術復雜性和精度要求等決定。
上述文件應經授權人的評審和批準。
工藝規(guī)程或工藝卡是對機械零部件加工,工藝性的具體規(guī)定,如:產品精度
和表面粗糙的要求,工藝基準要求,使用設備、夾具和刀具要求,加工過程的工
藝參數(轉速、進刀量)要求,檢測的要求和對產品質量有較大影響的關鍵控制
點(質量控制點)的設置等。
3) 生產設備和工藝裝備的配置
— 49 —生產設備的類型精度要求,工藝裝備要求和配置(包括:刀具、夾具、計量
器具、模具,工裝器具等)。
4) 操作人員的配備和培訓
適用時,企業(yè)應配備具有專業(yè)技能或專業(yè)資質的人員。
b) 生產過程的控制
- 企業(yè)應識別產品生產過程中的關鍵過程和質量控制點,按人員、設備、
材料、方法、環(huán)境、檢驗檢測的要求進行工序控制;
- 企業(yè)應識別不經濟或不易經濟地進行檢驗或測量的特殊過程并對其進行
確認,包括:確定過程能力合格的評審和批準的準則;設備認可,人員
資格鑒定;過程運行方法和程序步聚;運行所需的記錄;
- 生產人員按檢驗作業(yè)指導文件(如工藝卡或質量控制計劃等)要求進行
首檢與巡檢;首檢及每次巡檢應按抽樣方案要求抽取樣品 (例如 3-5 個
樣品),首檢關鍵尺寸控制在可接受的公差范圍內(從統(tǒng)計學的原理分析
結果得出:如果首檢零件尺寸在 2/3 公差帶外,風險比較高),如果超過,
應重新調整加工設備;對關鍵尺寸實測值進行記錄;
- 巡檢發(fā)現(xiàn)問題時,企業(yè)應針對問題的影響程度,制定相應的處理對策,
如:對上次檢驗到本次檢驗的時間段生產的零件或半成品進行全檢,才
可放行到下道工序,如果已經流入到下道工序,應追溯下道工序已完工
的產品,對其進行合格確認;
- 生產過程中的檢驗記錄建議企業(yè)記錄生產批次號(或訂單號)、零件號(或
型號)、工序名稱、操作者,加工設備(因同一工序可能有幾臺設備加工)
以便追溯及必要時的統(tǒng)計分析控制用(如 SPC\CPK),有實際測量結果的,
顧客有要求的關鍵尺寸應記錄實測值,如:12.1+0.02/-0.02,實際記錄:
12.12,12.13,12.09。
c) 標識與可追溯性
對產品標識設立相應的規(guī)定,如對“已加工”與“未加工”進行明確的標識;
對產品的質量狀態(tài),如“待檢”、“合格”與“不合格”進行明確標識;產品追
溯性標識方面,如食品、汽車、某些家電安全部件對標識的可追溯性有規(guī)范要求,
企業(yè)應按照相應的規(guī)范、法律法規(guī)或標準的要求實施/執(zhí)行。
d) 設備維護保養(yǎng)
— 50 —— 51 —
對關鍵重要的設備制定年度與日常的保養(yǎng)計劃,包括:日常點檢,定期巡
檢和年度檢修保養(yǎng)等,并根據設備的種類,確定保養(yǎng)內容,一般日常保養(yǎng)與年度
的定期保養(yǎng)內容是不一樣的;日常保養(yǎng)由操作者完成,下班前或上班前進行,留
下保養(yǎng)記錄;設備的年度保養(yǎng)一般由專業(yè)人員完成;應保留設備故障維修記錄,
包括記錄故障原因, 更換的配件,故障停機時間以便對設備利用率及故障停機
率進行分析(汽車零部件為必須要求)并進行必要的預防性維護改善。
e) 計量器具的管理
企業(yè)需建立計量器具臺賬(包括周期校檢時間)以證明計量器具配置能滿足
對產品質量控制的要求,根據《計量法》《
JJF1139-2015 計量器具檢定周期確
定原則和方法》的要求,按照相應計量器具的檢定規(guī)程確定檢定周期,并結合企
業(yè)計量器具的使用情況及確信水平確定企業(yè)自身適用的計量器具檢定周期,一般
對有溯源要求的計量設備如卡尺、千分尺、硬度計等校準或檢定周期為1年,頻
繁使用的檢具(全檢用)或卡尺等,校檢周期為3-6個月。企業(yè)應按計劃將計量
器具送第三方機構校準或檢定。本單位有能力時可以自己內部校準,但應提供能
溯源的證據。
4. 檢查改進
機加工行業(yè)根據其行業(yè)小微企業(yè)特點,部門設置不多,為了提高檢查改進的
有效性,本部分以螺絲加工行業(yè)為例,描述機加工過程中檢查改進的關注點。
a) 機加工工序檢查
企業(yè)應首先識別某個產品的主要生產工序,對于螺絲加工,主要工序為:頭
部加工-螺紋加工(自動)-尾部加工。按過程審核方法,應識別每個加工工序的
前端、后端及績效指標,進行現(xiàn)場抽樣檢查,檢查關注點如下:
1) 工序前關注點
- 螺絲加工生產計劃,是否設置了生產批次管理,對有追溯性要求的螺絲
非常重要,如用于汽車、食品機械、有安全要求(
ROHS\REACH\FDA)的零
部件;
- 企業(yè)是否有工藝流程圖/工藝卡/工藝圖,并識別了加工過程的關鍵控制
點(如關鍵尺寸、外觀等)和加工要求。查主要的工序要求是否體現(xiàn)在
相應的文件上,如工藝文件、質量控制計劃(
QCP:一般情況下 QCP 應用
于客戶有要求或產品比較復雜的加工過程時)。— 52 —
2) 工序中關注點
- 是否有工序加工生產計劃,數量、加工完成時間是否與該型號螺絲的總
體計劃要求一致(也可以是加工數量+庫存數量略大于訂單要求);
- 是否有工序加工有效工藝文件(可以是加工圖紙或工藝卡);
- 加工用的材料是否經過檢驗或驗證證明是合格的,型號是否與圖紙一致;
- 加工設備(打頭機、搓牙機、尾部加工機等)精度要求是否滿足螺絲的
加工要求;
- 加工設備有沒有進行日常的保養(yǎng)與定期維護;
- 調機人員是否有能力;
- 使用的模具(頭部、螺紋、尾部)是否與要求一致;
- 加工環(huán)境是否滿足要求(足夠光線、干凈、整潔);
-
已加工半成品或成品螺絲是否進行了有效的標識(包括型號、所用材料、
數量、客戶、批次號等信息);
- 在批量生產前是否進行了首檢,是否有關鍵尺寸。如有,關鍵尺寸是否
控制在 2/3 公差帶還是在公差帶內。
3) 績效目標的檢查
績效目標指標是否達標,如加工合格率及生產效率,如果沒有達標,是否識
別沒有達標的根本原因,有無改善的對策。
b) 對加工工序的檢驗
1) 對加工工序檢驗的檢查,應關注:
- 檢驗如何進行,待加工與已加工的零件是否進行了明確的標識,查過程
檢驗文件是否有效;包括檢驗項目、抽樣的樣本量、測量方法等;
- 每個階段有沒有按策劃的要求進行檢驗(如首檢、巡檢、末檢);
- 檢驗員能力是否能夠滿足要求,必要時是否有相應的能力證據;
- 所用的計量器具、工裝器具是否進行了有效的計量管理(包括校檢、追
溯性標識),檢驗用具包括卡尺、千分尺,螺紋規(guī)、模具等是否有狀態(tài)標
識,是否在計量校檢有效期內;必要時檢查校準或檢定記錄。當客戶有
要求時,是否進行了測量器具的重復性與再現(xiàn)性分析;
- 生產過程中的檢驗記錄(一般按不同產品類別、不同時間段按抽樣方案
進行抽樣,如抽查 2-3 份),特別是對關鍵特性參數的控制(重點尺寸),檢驗記錄是否具有可追溯性,一般應記錄生產批次號(訂單號),對于有
數據記錄要求的場合, 是否記錄了實際測量的結果, 抽樣數與記錄數
是否一致;
- 當客戶有要求時(如汽車行業(yè)客戶),是否對關鍵尺寸進行統(tǒng)計過程控制
(
SPC)。
2) 績效目標的檢驗
是否設置了生產過程中檢驗的績效指標,是否達標。不達標時,是否進行了
原因分析并采取措施,原因分析和措施是否有效。績效目標可包括:成品檢驗批
次合格率、誤判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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