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運行的策劃和控制
1、運行策劃有無確定產品和服務的要求?
2、有無形成產品和服務的流程?流程是否清晰?有無確定相應的關鍵和特殊過程?
3、有無過程和產品的接收準則?接收準則是否適宜、符合要求?
4、有無策劃產品和服務過程運行所需的資源?資源是否包含了設施設備、計量儀器設備及相關的人員配備等?
5、有無實施過程控制?
6、過程控制的成文信息有哪些?是否包含進貨檢驗、過程檢驗、成品檢驗的相關階段的情況?
7、有無外包過程?控制手段是否適宜?
8、有無變更情況,是否進行評審?策劃是否適宜?
8.2產品和服務的要求
8.2.1顧客溝通
1、與顧客有無進行售前溝通?是否包括了有關產品和服務的信息?通過什么方式溝通產品和服務的信息?
2、有無顧客反饋情況?如何處理顧客的問詢的?
3、合同或訂單變更有無進行溝通?溝通方式是否合理?
4、有無顧客抱怨或投訴的情況?如何處理的,處理結果是否滿意?
5、與顧客溝通中的緊急情況有無有效處理措施?
8.2.2產品和服務要求的確定
8.2.3產品和服務要求的評審
1、是否需要合同/訂單評審的管理制度?
2、產品和服務的要求是否包括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組織認為的必要要求;其他認為必須的要求?
3、合同/訂單有無進行評審?評審過程是如何進行的?
4、合同/訂單評審內容是否滿足要求?
5、有無網絡銷售的情況?銷售過程是否滿足要求?
6、合同/訂單評審有無成文信息?
8.2.4產品和服務要求的更改
1、合同/訂單更改有無要求?
2、有無合同/訂單更改的情況?更改后有無進行評審?如何處置?
8.3產品和服務的設計和開發
8.3.1/8.3.2 設計和開發策劃
公司是否建立和實施設計開發過程?
1、是否對每一項新產品的設計和開發進行了策劃和控制?是否符合產品的特點?
2、策劃輸出是否形成了文件?其法律內容是否確定了設計開發階段和進程、各階段活動(含評審、驗證和確認)的內容?
3、是否明確了開發活動中人員的職責和權限?
4、設計過程中不同之間小組的接口管理是否明確職責分工?溝通和銜接是否有效?
5、策劃輸出是否隨設計進展適當予以更新?
8.3.3設計和開發輸入
1、與產品要求有關的設計開發輸入是否有規定?形成何種文件?有關輸入是否保持其記錄?
2、 是否明確了輸入的內容,其中包括:產品功能和性能要求,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適用時以前類似設計提供的信息,設計和開發所必需的其他要求?
3、輸入的充分性與適宜性是否進行了評審,以保證其完善、清楚且不自相矛盾?
8.3.4設計和開發控制
1、是否按規定在適宜階段進行系統的設計和開發的評審?
2、是否評價了該階段的設計開發的結果有滿足要求的能力?
3、是否能在評審中識別和發現設計中的不足和問題,并提出必要的措施,以期有效解決?
4、評審的結果和評審決定采取的措施及其實施的情況是否予以記錄?
5、評審參加者是否與設計開發階段有關的職能代表?
6、是否規定了開展設計驗證活動的辦法?
7、其驗證方法是否適當,足以確保輸出能夠滿足輸入的要求?
8、驗證是否有明確的結果并予以記錄?
9、驗證中發現的問題及任何必要的措施的實施是否予以記錄?
10、對設計和開發確認的目的性即確保產品能夠規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的預期用途的要求是否明確?是否對施工部門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并對結果進行確認?
11、是否按規定在產品交付或實施之前完成?其方法是否適當(不可行者除外)?
12、是否有明確的確認結果,并對確認中發現的問題和任何必要的措施實施的記錄應予保持?
8.3.5設計和開發輸出
1、設計和開發的輸出是否規定形成文件?并對設計輸出進行了驗證?
2、輸出文件是否包含或規定:滿足設計和開發輸入的要求,為采購、生產和服務提供適當信息、包含或引用產品接收準則、規定對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產品特性?
3、輸出文件在開發之前是否按規定權限批準?
8.4 外部提供的過程、產品和服務的控制
8.4.1 總則
1、公司是否識別由外部提供的過程、產品和服務?
2、公司是否制定措施對外部提供的過程、產品和服務進行管控?管理制度中是否涵蓋了外部供方的評價、選擇、績效監視以及再評價的準則?
3、新供方的選擇和合格供方的評價有無按準則的要求進行實施?
4、實施過程中有無問題發生,發生時有無分析采取措施改善?
8.4.2控制類型和程序
1、有無確定對產品的控制方式?有無驗證的需要?如何進行驗證有無明確?
8.4.3提供給外部供方的信息
1、公司與外部供方溝通之前是否對相關要求進行了確認?
2、公司有無對外部供方績效的控制和監視的要求?有無實施?
3、公司有無擬在外部供方現場實施的驗證或確認活動的要求?
8.5生產和服務提供
8.5.1生產和服務提供控制
1、組織是否已確定生產和服務的全過程?
2、有無控制生產和服務過程的信息,包括產品特性規范、作業指導書等。
3、使用的設備、測量和監控裝置是否滿足需要?
4、是否對使用設備進行了有效的維護保養,使設備處于完好狀態?
5、是否對特殊過程和關鍵過程實施了監控活動?
6、人員是否具備條件和資格?
7、產品放行的管理
8、產品和服務交付和交付后的管理?
8.5.2標識和可追溯性
1、在適當時是否在生產和服務運行的全過程規定了適宜的方法對產品進行標識,并實施?
2、當有可追溯性要求時,是否控制和記錄了產品惟一性標識?
3、針對產品監視和測量要求,是否有規定并進行識別產品狀態的標識?
8.5.3顧客和外部供方的財產
1、是否明確了哪些是顧客財產或外供方財產,包括知識產權,并作出控制的規定?
2、如何愛護和保管顧客財產或外供方財產(包括識別、驗證、保護和維護供其使用或構成產品一部分的顧客財產或外供方財產)?
3、出現的問題(如損壞、丟失、不適用等)是否做好記錄及報告?
8.5.4防護
1、是否針對產品或服務在組織內或到交付預定地點期間對產品符合性提供防護要求和措施?
2、是否按要求對產品或服務及產品或服務的組成部分標識、搬運、包裝、貯存和保護已實施適用的防護?
8.5.5交付后活動
1、產品和服務后續的交付活動包含哪些?
2、是否實施與產品和服務相關的服務?交付活動控制是否適宜?
3、是否滿足顧客要求?
4、是否收集顧客反饋記錄?
8.5.6更改控制
1、生產和服務是否有變更?
2、變更是否留有評審?
3、變更實施前是否有驗證或確認?
4、變更是否有批準?
5、變更是否有保留形成文件的信息?
8.6產品和服務的放行
1、對產品和服務的放行是否有適宜人員的批準,并可追溯?
2、對放行人員授權是否有文件化信息來確定?
3、生產過程中是否進行了規定的自檢、互檢、交接檢?對關鍵過程對其實施的監視和測量或檢驗能夠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符合驗收準則的證據是否形成記錄?是否表明經授權負責產品放行的責任者?
4、在產品已滿足了各項要求后,方可放行產品和交付?
5、是否實行當產品未能圓滿完成之前放行時,除非得到有關授予權人員的批準及適用時得到顧客的批準,否則在所有策劃安排均已圓滿完成之前,不得放行產品和交付服務?
6、對產品放行是否做出規定并實施?
7、交付和交付后的服務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并實施?
8.7不合格輸出的控制
1、是否規定了對不合格產品的識別、評審和處理控制方法,并明確了控制及處置的有關職責和權限?有無分級報告流程?
2、是否按要求開展控制活動,包括:
-----采取措施消除已發現的不合格?
-----經有關人員批準,適用時經顧客批準讓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
-----采取措施防止其原預期使用或應用?
對不合格的評審方式是否明確?評審結果是否得到實施?不合格是否得到糾正或再次驗證?
3、不合格的性質以及隨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記錄包括所批準的讓步的記錄并保存。
4、對交付或開始使用不合格是否采取措施并實施?是否對處理結果進行檢查驗收?
5、是否對讓步使用、放行或接收由有關授權人員批準或顧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