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的地方或者學校應當實行大宗食品公開招標、集中定點采購制度,簽訂采購合同時應當明確供貨者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
(1) 禁止采購、使用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1) 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2)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3) 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4) 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以及消毒劑、洗滌劑等食品相關產品;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生產經營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2) 進貨查驗
采購食品及原料,應當按照下列要求查驗許可相關文件,并留存加蓋公章(或者簽字) 的復印件或者其他憑證:
1) 從食品生產者采購食品的,應當查驗其食品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等;
2)從食品經營者(商場、超市、便利店等) 采購食品的,應當查驗其食品經營許可證等;
3) 從食用農產品生產者直接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其社會信用代碼或者身份證復印件;
4) 從集中交易市場采購食用農產品的,應當索取并留存由市場開辦者或者經營者加蓋公章(或者負責人簽字) 的購貨憑證;
5)采購肉類的應當查驗肉類產品的檢疫合格證明;采購肉類制品的應當查驗肉類制品的檢驗合格證明。
(3)記錄
應當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準確記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相關憑證。
進貨查驗記錄和相關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
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用農產品的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