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秘函〔2025〕21號
各相關認證機構:
近期,部分認證機構自行開展的“無抗”類認證活動暴露出認證依據不規范、認證規則不科學、認證活動不嚴肅等情況。部分獲證組織存在超范圍使用“無抗”認證證書、誤導消費者等問題。在目前“無抗”概念無明確共識、各機構認證依據不統一的情況下,為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規范“無抗”類認證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無抗”類認證活動開展全面自查自糾
自本通知發出之日起,各相關認證機構要對本機構“無抗”類認證活動開展全面自查自糾,重點自查本機構認證過程的有效性、認證信息報送等情況,并對獲證組織生產加工過程、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使用、對外宣傳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認證規則要求進行跟蹤監督。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及時做出處理。
二、對已備案的認證規則進行自查
請對本機構已備案的“無抗”類認證規則對照《國家認監委關于加強認證規則管理的公告》(認監委公告2025第9號)相關要求進行自查。認證機構要制定實現獲證產品可追溯管理的具體措施,以便通過認證標志溯源到其對應的認證證書和獲證產品及其生產和加工單元。認證機構應進一步明確獲證組織正確使用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的要求,如:禁止超范圍使用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應在獲證產品或者產品的最小銷售包裝上加貼無抗產品認證標志、不得以通過“無抗”認證誤導消費者認為所有產品均為“無抗”產品等要求。
各認證機構要高度重視涉食品的認證活動,尤其對“無抗”類認證活動要進行再評估。一旦發現問題監管部門將嚴肅查處。
各相關機構“無抗”類認證活動及認證規則自查自糾情況(蓋章掃描版)請于6月20日前通過郵件報送至spncprzc@samr.gov.cn。
聯系人:
認證監管司食品農產品認證處
鄭林瑩010—82262690
2025年6月6日